报名规则
1 、
报名对象:以全国税务师事务所、注册税务师及从业人员为主。高等院校、涉税企业事业单位及
其他社会人员可组队或以个人名义参加。
2 、报名时间为: 2007 年 7 月 20 日 至 8 月 10
日 ,逾期报名无效。
3 、参加个人组的选手要如实填写身份证号,如身份证号与本人不符,将取消其参赛资格;个人选手上传自己近期一寸免冠照片,没有上传照片的,请及时联系大赛组委会或将照片发送至
tax@taxchina.com ,注明自己姓名、身份证和参赛证号。
4 、参加团体组的选手要如实填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,格式如: XXXXX-X ,如不符,将取消其团体组参赛资格。一个单位若有多个团体组参赛时,组织机构代码证格式如下:
XXXXX
-XA
XXXXX
-XB
XXXXX
-XC
参加团体组的每位选手请近期一寸照片发送至 tax@taxchina.com, 注明单位名称、组织机
构代码证、准考证号,将参赛选手姓名与照片一一对应正确。
注:单位若有多个团体组时,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团体组比赛。每单位最多允许 5 个团体组。
5 、对于因个人或单位资料填写不正确,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,本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其责任。
比赛规则
1 、初赛于 2007 年 8 月 18 日至8月22日 在中税网( www.cctae.com )上进行,为期 5 天,
逾期将不能再参赛。
2 、初赛时每位个人选手和团体组只有一次比赛机会。
3 、团体组初赛形式为:团体共同答一套考题。
4 、选手比赛前请确认本地电脑运行是否正常,网络是否畅通,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不能比赛,或比赛中断,系统视为无效成绩。
5 、复赛以笔试形式于 2007 年 9 月 8 日 在六大赛区分别进行, 9 月 8 日上午 为个人组复赛时间,下午为团体组复赛时间。
6 、复赛时个人组选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参赛证进入赛场;团体组参赛队凭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参赛证进入赛场。
7、 团体组复赛时每人一份试卷,总成绩以3人成绩总和计入。
8、决赛于2007年10月15日在北京进行,10月15日上午为个人组决赛时间,下午为团体组决赛时间。形式采取每人一份试卷,总成绩以3人成绩总和计入。
晋级规则
1 、按照初赛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,各赛区个人组前40名、团体组前20名获复赛资格
,其中若个人组在第 40 名、团体组在第 20 名有多名选手或多个参赛队得分相同,则按照答题时间长短来进行筛选,答题时间最短的个人或团队进入复赛。
2 、按照复赛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,各赛区个人组前 6 名、团体组前 2 名获决赛资格,
其中若个人组在第 6 名、团体组在第 2 名有多名选手或多个参赛队得分相同,则对这部分参赛选手、参赛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入围决赛参赛选手和团队。
3 、初赛成绩以及复赛入围分数线、名单自 8 月 25 日 开始在中税网和中税网校上公布
,个人选手凭借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准考证号进行查询,团体组凭借单位或院校名称、组织机构代
码证、准考证号进行查询。
4 、复赛成绩以及决赛入围分数线、名单自 9 月 22 日 开始在中税网和中税网校上公布
,个人选手凭借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准考证号进行查询,团体组凭借单位或院校名称、组织机构代
码证、准考证号进行查询。